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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比起大哥,他更加认同二哥,不仅仅是因为年龄更相近,还因为他们同病相怜。
他很小的时候,大哥就带着他们兄弟俩投靠了赵家。
他从小耳濡目染,经常看着大哥和那些黑道上的人来往,年幼的他不觉得那些人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很酷。
等到他渐渐长大,大哥早就已经金盆洗手,彻底摆脱了黑道的身份,他还觉得有些惋惜。
刚好那几年大陆这边开始流行香港的古惑仔电影,他觉得好男儿就应该浪迹天涯,潇洒自在。
90年代,他才十几岁,有这样的想法也怪不得他。
二哥比他整整大三岁,他初中毕业的时候,二哥正好参加完高考。
他眼睁睁看着二哥在大哥的安排下去学了无聊到死的财务管理,他下定决心绝不能受大哥的摆布,至少在这件事情上,他不想听大哥的。
他喜欢艺术,喜欢音乐和美术,勉强也喜欢文学,他向往诗和远方,却万万没想到,大哥因为他的文学功底,让他去学了法律。
他故意不念书,不想听大哥的安排,没想到早就被大哥拿准了命门,每当他不听话的时候,大哥就开始折磨二哥和二嫂,往死里折磨,有一次甚至用点燃的雪茄烟,当着他的面,扯开二嫂的上衣,烫在她的胸口上。
他亲眼看着二嫂雪白的乳房上,被雪茄烟烫了一个巨大的伤疤。
他怂了。
他不得不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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