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表,时间正好,才拖着箱子去退房,身上穿着老k落下的那件袖子上有只老鹰的墨绿色夹克,上面还留有老k的味道,闻起来温暖又安心。
临上飞机,李欢欢给老k发了条短信,编辑了好几次,最后通通删光,只留下几个字——“喂!我走啦!”
发完没多久,廊桥出现一个身影,身形跟老k极像,李欢欢的心怦怦直跳,以为他来送她,或是抓她回去,后来发现认错了,对方的头发比老k要长得多。
但她还是盯着那个身影看了许久。
“如果我现在后悔,要下飞机,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李欢欢心想。
她不是没考虑过老k的提议,就算一个礼拜太长,多呆两天总是行的。
只是多呆两天而已。
最后还是放弃了。
趁她还可以潇洒离去的时候。
她爱上了他,人生23年,真见鬼,她第一次爱上了一个男人,没错,她笃定那就是爱,那种心动的、想要跟对方绑在一起直至宇宙尽头的感觉,让她兴奋又胆怯。
不,胆怯多过兴奋。
他是那么完美,该死的完美,比电视剧里还要完美。
李欢欢胆战心惊地想,爱情这首歌,她起调有点起高了。
叁个多小时的飞行时间,李欢欢用来回忆跟老k在一起的每一秒时光,和他说过的每一句话。
到了北京,我们这帮人乌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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