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架到鼻梁上,左脚撑住地面,右脚尖点了点一个踏板示意,“踩这个!”
李欢欢一脚踏上去,重心全压在左边,车子差点翻了,幸亏王大伟反应及时扭住了车头,吼她:“你不会使巧劲儿啊?”
“下回我就知道了!”
她吼回去,然后晃晃悠悠抬起右腿跨过去,好歹坐上了,两只手四下摸了摸,勉勉强强抓了抓王大伟腰侧紧绷绷的皮衣,问:“蔡依林应该不会介意我借用一下吧。”
王大伟戴着皮手套的手将她两手往前一拉,结结实实地环住了他的腰,然后一字一顿地警告:“接下来的叁分钟,你一秒钟都不能松手,不想死的话。”
“我对飙车没什么兴趣,你能不能开慢点儿……我第一次坐摩托车……”
剩下的话语淹没进了轰鸣的引擎声中。
事实证明王大伟吹牛了,他们花了3分45秒才到她们公司楼下,但这3分45秒里,是李欢欢22年人生中最接近飞翔的一次,身体如羽毛一般贴着地面滑行,只要一颗指头大小的石子儿,他们就可以真的飞起来——王大伟绕着弧线拐过小街桥下的公园时,她甚至兴奋地叫了起来。
这是李欢欢第一次坐王大伟的摩托车。
也因为这一次,王大伟成为李欢欢生命中,至少是目前生命中——绝不可或缺的一个人。
而蔡依林,则成了她最在乎的明星,公司里任何跟蔡依林相关的周边,她都据为己有,一哭二闹叁上吊的事儿她都干过——谁也甭想抢过她。渐渐地名声在外,大家都知道项目部有个喜欢蔡依林的疯子,连总经理有次参加了什么会议,举办方的宣传册上有蔡依林的整幅头像,总经理还专门给带了回来。可气的是,集团总也没等到跟蔡依林合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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