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扔洗衣机里洗染色了,看上去像雾霾蓝,一件出差时,因为晕机,落在了飞机上。染色那件我一直坚持穿,李欢欢有天专门打车到我公司楼下,就为跟我说这事儿——“陈小舟,我求你了,你别再穿这件死人灰了,算我怕了你了,你过生日我送你件一模一样的,行吗?”
行吧。我就没再穿了。
丢了的那件,她一直没提,大概忘了吧。
李欢欢是那种忘性很大的人。
最近她离婚了,我俩照例约出来喝酒,没去酒吧,我们很久不去酒吧了,自从前年有个朋友半夜气呼呼地在群里发消息说刚在酒吧被个小姑娘叫阿姨,大伙儿集体沉默着约定酒吧岁月翻篇了。李欢欢找了家普通但安静的餐厅,去的时候正放北爱尔兰的音乐,风笛声听着像外国葬礼上才有的,肃穆庄严,把个没人的餐厅弄得有点儿王家卫的意思了,我跟李欢欢百无禁忌,找了个靠窗背风的位置,开始聊天。
“那时候真是能喝啊,啤酒不稀得看,威士忌不加冰顶多就算个入门款,要瞅谁端着杯红酒,行了,一晚上的笑料全有了。大家混着喝,混着吐,我记得有次在suziewong,吐得急,厕所又他妈挤不进去,一不留神,全吐旁边一对瞎搞的男的身上了,那俩人头都没回。哈哈哈哈哈。”李欢欢摇晃着手里的红酒杯感慨。
年轻时候我俩分享一切解酒速吐的偏方,为的是让自己第二天死地不要太难受,如果你曾顶着宿醉的脑子上班,应该明白我在说什么。当然,大多数时候偏方都没什么用,酒精喝到了嘴里,你就只能等身体慢慢地新陈代谢掉,唯一记得的是牛奶催吐效果明显,喝高了的时候,入嘴即吐,比抠嗓子眼儿强太多了。
别以为我俩多堕落,白天我们可都是身穿动物园120块职业套装的正经小白领。
毕业后李欢欢去了一家文化集团公司,我去了出版社,我俩从端茶送水的小助理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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