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翠娥再怎么恶毒,怎么坏,他都已经娶了,是琼霞的亲妈,他也不可能将她赶出家门,只能继续掌握着方向舵,闭着眼往下走。
还能怎么样呢?
宣秀秀也感受到父亲的为难。
但她也没法子。
婚姻法是允许离婚的,但基本上是大城市的青年男女,农村倘若有人提出离婚,大家的唾沫星子能把人活活喷死。
她一旦提出这茬,宣红兵绝对无法接受,指不定以为女儿疯了。
宣秀秀也很无奈。
目前,只能这样了。
她本不想为难宣红兵,但那次在邮政局前,宣琼霞打着亲人的名义要挟她,指不定以后还会搞出什么幺蛾子。
防患未然是有必要的。
亲兄弟还得明算账。
界限不分清,黄翠娥又占据在道德至高点,只怕连孟家都要被她闹翻天。
宣红兵决定的事儿,办起来就很利索。
刚到傍晚时分,印着黄翠娥指纹的书函就送到了宣秀秀手中,她甚至还托人带话:“我黄翠娥就算饿死街头,也绝不向她讨一口饭吃!”
宣秀秀嗤笑一声,不置可否。
她将书函装进信封,丢进空间的抽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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