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有分寸,有文雅端正的,有活泼可爱的,皆是讨喜,让人看了就喜爱。
黎周周特别喜欢那圆脸的小姑娘,十二岁,脸颊还肉呼呼的,额前一点红,生来就有,所以小名叫红豆,梳着双丫髻,眼睛又大又圆,也不认生。
介绍完了,福宝也到了。外头丫鬟传:“夫人,少爷到了。”
“让进来吧。”
黎照曦一身粉色,这个随顾兆了,爱穿粉,都投黎周周心头好去了。黎周周都不知道‘他喜欢粉色’这个话是怎么传出来的,反正相公和福宝就认定了他喜欢粉色。
头发是梳的高马尾,还挑了几缕编了小辫子,上头串着珠子。
十四岁的黎照曦个头已经一米七五左右了,一身圆领粉袍子,绣着花鸟,高马尾,是腰细腿长,底下穿着靴子,拉着思源的手进来的。
黎周周一看,顿时笑了,“你俩一样打扮呀?好看。”
“我就说好看,阿弟你别害羞。”福宝拍了拍弟弟肩膀给鼓励,在昭州要是赴什么重要场合,他也是会打扮隆重的,就这么穿。
思源没穿过裙子,在梁府他不用穿这些的,就是男孩子打扮。之前长这么大也没赴宴过,知道要郑重些,可根本不知道怎么穿戴,他也没合适衣裳,还是福宝哥哥给他置办的。
那几条辫子编的,小思源觉得有点不对劲——跟京里男儿郎打扮都不一样,可又挺好看的,串着珠子还挺叮当漂亮的。
“阿爹。”福宝见礼,而后看向几位宾客,作揖行礼,笑眯眯的,然后胡乱一水的喊人姨姨、婶婶安好,可把几位尚书夫人给听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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