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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暂的调试后,吉他声响起,那人用脚尖拍打着地面,自弹自唱了起来。
那是一首英文歌。
林砚听过这首歌的原版,是很有名的一首抒情歌,被这人改成了偏民谣的风格,个人风格很强烈。
酒吧老板坐到了钢琴边上,他听完了半首歌,按响了黑白分明的钢琴键,加入了伴奏的行列。
等他唱完了以后,前方的老板大力鼓掌,指着他夸张地说了一大堆话。
林砚歪了歪头。
段辞给他当翻译:“那个老板说,今天的胜者已经诞生了,他相信不会有人能比他改编的更好。”
这样夸张的形容,自然有人不服气,很快又有几人上台,有人往摇滚的方向改,有人则干脆改编成了rap,那是个黑人,种族天赋,不得不服。
林砚在看台上,段辞在看他。
青年的指尖在桌上点了两下,他抬起面前的鸡尾酒喝了一口,忽地抬头问:“想不想喝酒?”
“我们不是已经在喝了吗?”段辞没跟上他的思维节奏。
林砚说:“想不想喝上面的酒?”
他的眼睛微微弯起,看起来很有兴趣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