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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申转念想了又想,与其闲着,还不如让自个忙起来。
于是辗转又去了杭州。
接下来一段时间,李明申就一直待在杭州,每天往返于酒店和工地之间。
仿佛又回到刚创业那时,赶工期的时候,时常在工地忙到深夜12点。
彼时温度正高,太阳又晒,李明申每天换两身衣服都能湿透。
戴着钢盔陪同工人一起站在大太阳底下面暴晒,手臂和脖颈每日也都添新伤,足足退了两层皮,他也是黑了又黑才适应。
忙碌之余,坐在工地上陪同工人一起吃盒饭的时候,咀嚼着干到难以下咽的盒饭,才有空想起赵夏卿。
有时觉得离婚仿佛发生在昨日,有时又觉得恍如隔世。
眨眼间一个月过去,x市那边到底把他诉上法庭,李明申丢下杭州这边的工程,起身前往x市开庭。
李明申向来情绪稳定,脾气好得很,鲜少有人让他真正动怒,那一日在法庭上,就像被逼急了的兔子一般,当庭指着法/官大骂。
骂法/官明知他不是不还钱,是被政/府所迫才会拖欠别人工程款,却不为他主持公道。
在法/官眼里,身为一个被告,有不满可以去告别人,他们只关注整个案件本身。
所以看待他就如同看跳梁小丑,起身离开的时候只是不咸不淡地回了句:“你有冤枉委屈你也可以去起诉,我们随时可以帮你主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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