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涉及出品和包装的工作直接移交给工作室,或者找比瀚海更成熟的发行方,那样不是很轻松吗?”
就是因为这一纸合同,只要和丛烈相关的所有合作关系,从通告代言到出品发行,全都要经云集的手。
他知道丛烈的路线和受众,也懂得市场的口味和套路。
其实一点音乐以外的心都没让丛烈亲自操过。
但丛烈现在有自己的工作室,这些事情也未必非云集不可。
丛烈听他说完,眉头却越皱越紧,“我不同意解约。”
“合同到期了,你不想也没用。”云集懒得跟他废话,想直接把他糊弄过去。
毕竟丛烈跟他签合同向来是大手一挥,根本没人弄得清他到底有没有拿眼看过上面的字。
丛烈把合同拍在玻璃茶几上,手指重重地从一行字下面划过去,“如解约时间未同时获得双方认可,则由主动解约方支付对方指定项目十倍市值的违约金。”
“等一下,小晴没跟我说还有这么一项啊?”傅江一头雾水地看着云集,“她只说是简单解个约,让我替她出面做个见证。十倍市值,那是多少?”
云集有些哑然。
他也以为丛烈会毫不犹豫地解约,没想到他会提违约金的事。
生活上的见面可以避免,但是如果工作还是搅合在一起,自然是低头不见抬头见。
上辈子丛烈对他避之不及,这辈子他理所当然地觉得人家甩开他这块狗皮膏药还不得敲锣打鼓地庆祝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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