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去拿吃的吧,我先坐会儿。”
林素夕一屁股坐在皮椅上,翘起二郎腿,这幅样子,倒是跟先前议论之人说的贵族气息相差甚远。
这时,她突然看到,邻桌坐在靠近过道一侧的男生似乎有点儿熟悉,片刻后想起来了,那是她的高中同学啊。
名字好像是叫杨云昭,是校篮球队队长,也是自己班的班长,成绩基本稳定在班级的5~10名,可以算得上是体才兼备,也是当年无数女生的理想结婚对象。
林素夕打眼望去,对方如今似乎混得不错,衣服跟鞋子虽然不是什么奢侈品,倒也算是知名品牌,一身下来五六千打底,手上的电子表貌似是瑞夫泰格的极光飞行员系列,价格也在人民币两千叁百元左右。
看完杨云昭,林素夕自然地把视线转向离自己只隔了不到两米的,坐在杨云昭对面的女生。
然而,看到的那张脸却是让林素夕十分厌恶。
那居然也是她的高中同学,名字叫刘小鹿。
至于为什么厌恶,那是因为这个女生平时总是一副可怜楚楚的苦瓜脸,就跟所有人都欠她钱似的,说话时总是把声音夹得像蚊子一样,语气也是婊里婊气。
林素夕刚想看看刘小鹿有没有改变,后者就开口说话了,“宝贝!吃完饭,能陪我走回家吗,我要你给我打着伞,太阳好重,我好怕会晒黑哟。”
“开车送你呗。”坐在对面的杨云昭往嘴里送进一块儿鸡肉,说道。
“那样,一点也不浪漫嘛。”
“这....好吧,我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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