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梁木。因为世界有着太多的精彩需要我们去欣赏。
华盛顿并非出自钟鸣鼎食之家,他幼年丧父,17岁就开始独立谋生,所受的教育甚至不及林肯,顶多不过是小学程度而已。他也有过似乎刀枪不入的奇迹般经历。22岁就成了弗吉尼亚的总司令,一举成为赫赫有名的英雄人物。从21岁到26岁,他在和法国人、印第安人作战。但在此后的16年里,只不过是弗吉尼亚的一个普普通通的种植园主。
是时势又一次将他推到了历史的前台。1775年华盛顿当选为大陆军总司令。他受命于危难之际,殖民地人民面临自由还是奴役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大敌当前,似乎应该小我服从大局,在一位天神般的人物领导下向前进。
但我们没有在美洲大陆看到历史上司空见惯的事情。
美国在追求独立和自由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人们对专制的警惕,对权力的不信任。就连促成华盛顿当选总司令的约翰·亚当斯,也感到局促不安,因为他担心,树立创建独立国家这一事业的象征人物时,历史的经验使他认识到风险非同一般:≈qut;凡强者无一不竭力攫取一切他们可能获得的权力。≈qut;
独立战争的历程,就是今天在我们许多人眼里,也是不可思议的政治另类。不过,就是我们今天看来仍然是不可能的事情,当时却是在实践。短期兵役使得华盛顿的部队如流水一样更换不已,为了建立一支有战斗力的军队,华盛顿在1776年请求士兵服役期为3年,而大陆会议的代表们虽然大敌当前,却依然担心一支内部组织过于严密的军队,往往有成为暴君手中工具的危险。最后虽然接受了提案,但又规定各州有权委派自己部队的军官。他们不想由争自由始,而以得到暴政终。因为他们知道,烈士鲜血也可能换来暴政,然后又以鲜血的名义要求尊重暴政。而只是为了换一个奴役者,流血的意义又何在呢?
通常情况下,战争总是难免烧杀抢掳,而华盛顿却始终坚信道义的政治价值。哪怕是他的士兵赤裸的双脚在雪地里留下血迹斑斑的足印,也不能促使他用刺刀去征集军需物质。他进行的是一场人民战争。如果仅仅就此而言的话,古往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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