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留刺,日后若是有一点风吹草动,他就会忍不住心生怀疑,并且憋在心里任其越滚越大。
不过卢斯恩绝对想不到,与却戎仅仅认识不到十天的解雁行也敏锐地察觉了这一点,还很有行动力地一发现就根治。
所以当他自以为走了一步又损又好的棋,趾高气昂地瞥向却戎的时候,居然没有看到他动摇的眼神。
下一秒,却戎微微朝他笑了下,缓步向解雁行走去。
背脊永远挺直的雌虫好似一棵蓬勃向上的青竹,郁郁葱葱,生命力旺盛得让人妒嫉,想折断他的虫数不胜数,祈祷他主动弯腰垂怜的有,试图使用暴力逼迫他的也有,但青竹的目光永远向上,从未为任何虫低下头。
可就在今天,卢斯恩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他看见却戎单膝在解雁行的腿边跪下,摸惯了枪械已经磨出茧的手伸出,轻之又轻地触上解雁行的脚踝,将他的皮鞋温柔拖起,放在了自己的右腿膝盖上。
这个动作令他不得不垂下头,后背也微微弯起。
解雁行没有任何受宠若惊的模样,好像已经非常习惯,斜撑着身体,自然而然地抬腿踩在却戎膝盖上,看他为自己将松开的鞋带重新绑紧。
动作间解雁行慵懒地掀起眼皮,朝怔愣不已的卢斯恩勾起一抹挑衅的笑。
这个笑彻底点燃了卢斯恩嫉妒到发狂的怒火。如果却戎永远高傲不折,永远像对待他一样对待所有雄虫,那么卢斯恩绝不会如此失去理智,但他今天看着自以为永远是无虫能摘的高岭之花屈下膝盖,崇敬又甘愿地为另一只雄虫系好鞋带,他歇斯底里地咆哮道:“却戎!我一只雄虫,我可是一只雄虫!追求了你四年,你却那样拒绝我……但今天,你,你……他和我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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