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了七叁分,我七他叁。
荷包蛋则在煮面的期间就煎好了,闻起来就很香。我馋得要流口水,等待他把荷包蛋盛我碗里。
“我去切火腿肠。”
他连切东西都令我觉得赏心悦目,低垂着头,阳光照在黑发上,呈现出金色的光芒。挽起的袖子下,是细而白皙的手腕。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他的腕围,是当初给他买手表时,让他量的。
“对了,我以前给你买的手表还在吗?”
我装作随便问问。
“在,但是时间容易不准,调整很麻烦。”
毕竟是机械表嘛,而且是六百多的,比较便宜的机械表。当时我还是高中生,攒了两个月的零花钱,买了表,当作送给他的礼物。
“那你现在平时还戴吗?”
他顿了顿,手里的动作停了下来。
“不戴。”
我有些失落,不过这也很正常,谁会把前女友送的手表还天天戴着呢?
挥去又开始负面的氛围,面还是很好吃的,口感也很劲道。
他有说过,高中时学校不允许带饭,就把面泡在保温杯里偷偷吃,于是我当时也试了一次,结果保温杯洗不干净,臭了。
可能因为我泡的是方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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