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的就是她的,她决定并不跟他客气,直接抽出一本翻开,先看见夹在里头的书签。
书签上那句话已经被她记得滚瓜烂熟——que me recuerde a las ocho(我要在八点钟想起自己)。
她笑了笑,又把整个格子里的书签找出来看,无不例外地,每一枚上都同样写着这一句话。
她找过这句话的出处,博尔赫斯的说法有些沮丧,但她很喜欢“recuerde”这个词,记录你自己,想起你自己。
她一直随身带着的这枚书签是沈西淮在她公寓里给她做的,前一晚两人去公园遛了binbin,回来后他还赶去开会,她给他留了巴沙鱼和牛肉,他吃完把厨房收拾得很干净。
她将所有书签排列在桌面,恰好沈西淮回来,她拉着他坐下,好奇问他:“怎么全部写同一句话?”
沈西淮没即刻回答,视线扫过那四排书签。
静安看着他又问:“这都是一起做的吧?夹的全是洋甘菊,”她用手指从上至下点着,“蓝,黄,粉,白,不同颜色都有,做得很漂亮。”
沈西淮仍旧没说话,端起她的水杯喝一口水。
静安意识到他的不对劲,条件反射般地开始思考,博尔赫斯,洋甘菊,书签……
她忽然喊他:“沈西淮……”
沈西淮笑了,“想起来了?”
静安好一会儿没说出话来,“你竟然还留着……”
他留着的并不少,排骨吃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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