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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鬟立刻肃然道:“酒,用酒可以洗掉一些。”
晚上,周临渊回到自己的院子,坐在案前,发现掌心上的红痕犹在。
他想起丫鬟说的话,吩咐小厮:“拿一碗酒进来。”
小厮茫然:“三爷要喝什么酒?可要厨房准备夜宵的菜?”
周临渊摊开掌心,薄唇轻启:“随便一碗酒。只要酒。”
小厮拿了酒进来。
周临渊在酒里沾湿棉布,不轻不重擦去掌心的痕迹。
可那道痕迹,就像丫鬟说的,不能全然擦干净。
手边另有一支玉骨狼毫笔。
纱罩灯下,玉骨嫩白纤细,颇似一根细长的……美人指。
但那双手,分明比玉骨还要更柔些。
周临渊叫人撤了那碗酒与棉布,任由掌心最后那点痕迹,自生自灭地留着。
五日后。
周临渊掌心凤仙花汁留下的痕迹已经全然没有了。
陈嬷嬷知他在院里,特地过来说:“三爷,马上就要端午了。我知你不喜在家里过节日,正好老婆子我也想出去走走了,三爷陪我出去上上香,踏踏青可好?”
“好。”
周临渊点头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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