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子在他的胸腔钻洞。
“嘭”——
有一样东西,却来得比红瑰的鞭子更快。
那就是子弹。
一颗闪耀着灵光的子弹穿过了红瑰的胸腔。
鲜红的血液在红瑰胸前炸开,艳丽非常。
红瑰那不能被伤害的劫身被洞穿,心脏之处炸出一片淋漓血花。
隔着猩红血雾,白瑰眯起眼睛,看到了开枪的人到底是谁
——是黑瑰。
红瑰、白瑰算是两个极端,却又很相似:一头长发如瀑布,一身长袍如流云,从头到脚都写着老式贵族的精致质感。
黑瑰则不然,他剪一头利落短发,更显脸部轮廓分明,穿一套黑色衬衫,解开两个纽扣,露出引人遐想的锁骨,西装裤笔挺地裹着修长的双腿,勾勒出一种更现代的男士风格。
黑瑰和红瑰、白瑰走的路子并不一样。他在三不管地带涉险太多,枕戈待旦,发现真言确实有不方便之处。所以,他自制了一种特殊武器——将真言之力嵌入特制的子弹之中,放在弹夹里,需要的时候开枪。就算大罗神仙来了,吃了他的花生米都得解除战斗状态一分钟。
红瑰冷不防吃了一记暗枪,灵体消散,消失在白云虚空间。
与此同时,缠绕着陈昭眉的蔷薇藤蔓也应声而解。
陈昭眉的灵体飘然下坠,却被白瑰眼明手捷地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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