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的变态,不单是好色和心理上的变态,还有施法和武功上的变态。
先丢开他搞出分离心脏而肉躯损毁,也不会死亡的禁术,毕竟就算是这样,背上被利剑开了一条那么长的口子,也是照样会喷血、疼痛无比,可他居然还能和清晏激战好几回合,也没能让对方看到破绽或佔到便宜。
再者,他居然能够连续使出这么猛烈且大量的雷击,就算不负伤,这也够惊人了。雷术堪称是杀伤力最大最强的杀伐之术,专门用来对付难搞棘手的生灵。雷术可以借自然之力而加之召唤,或是施术者透过媒介,诸如法器,来转换自身的法力灵力,成为雷电加以使用。前者最省力,后者考验施术者的技巧和修练的等级。
如果程度不到或等级不够,强行召雷会反弹殃及施术者,所以是极度危险又高难度的术。连她自己目前召雷的次数,两根指头就数完了,而且规模、强度、持续力,都没有恪天刚那串雷电这么变态。
一道雷能劈准目标就很屌了,这丑色矮居然能把雷电当鞭炮放似的,连环爆!
思绪一理到这里,她忍不住回想,自己怒挥法杖把恪天瞬切成三块的行为。
她低头,看着自己摊开的双手,满手乾掉的血跡。
觉得刚才那样的自己,好像屠夫,好像膾子手,恐怕刽子手都比自己好,因为他一刀下去让人身首异处,可她一杖下去,人是变三块的,而且还没算尽两条被切成四段手臂,因为手臂长,因此从腰部切过去那一刀,也会把前臂削掉。
所以她刚才是把他削成五块才对。
这应该就叫碎尸万段,一点也不为过,性骚扰很讨厌很欠揍很欠阉没错,走入魔道的人其实也不用多少怜悯,他自找的,恪天也没死,想来刚那种情况他也不会残障,但是,就因为一句「每晚乖乖伺候就饶你不死」,就这样盛怒地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削成五块。
跟狼群挖心剥皮比起来,自己真的也没比较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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