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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西斜,晚霞灿烂,橘红如火似地漫着天空和森林,数点野鸟飞去。
傍晚时分的秋风,已透着凉意,是狩猎的好时机。
路旁的树林里,一排炯炯有神的狼眼,静悄悄的一动也不动地伏在两旁的林子里,彷彿已跟树林合为一体。
狮虎豹是以伏击为主,狼大多是主动出击的,虽然爆发力较猫科动物逊色一些,但是狼是擅于长途奔跑的,左右夹攻、声东击西、调虎离山、分化群体,或是追撵猎物直至对方力竭而死,再进行最后扑杀。
驰骋在广阔的大草原、森林、雪地,让惊慌失措的猎物绝望奔逃,才是狼最喜爱的狩猎场面。
不过,考量到五十个骑马的盗匪,要是追杀起来,轰轰烈烈,等于高调给城里和附近的居民报信,那这套计划就流產了。所以不如就地拦截后,当下解决乾净。
儘管身子一动也不动,但是都可以感觉到彼此热血沸腾,一种猎杀前的兴奋气息。
伊菲森耸动起鼻翼,尖尖的狼耳朵微微晃了晃。
快来了。
他收紧腹部,退后几步,两条后腿一蹬,空中划出一道黑色的弧型,漂亮无声的跃过两人高的树丛,落在路中央。
不能玩你追我跑的狩猎游戏,已经很让狼惋惜了,加上又不吃臭烘烘的强盗肉,还要剥皮,所以,如果不玩点其他的有趣的游戏,不要说他身为狼王都感到无趣,其他狼也会无聊到爆炸。
他弯下后腿,好以整暇的坐了下来,夕阳把他的矫健高大的黑色身躯,拉出又黑又长的影子,要不是夕阳在漆黑的狼毛上反射出几道光泽,远远看去,彷彿是某种不知名的黑色怪物,诡异无比。
一阵吵杂的马蹄声和粗鲁的吆喝声由远而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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