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你嫁入秦家。等你嫁了人,你爹和你继母再也管不着你。”族长媳妇儿安慰她。
顾娇娇摇摇头,她咬了咬嘴唇,终究不忍心对这真心待她的两位老人说假话。
“我要把我娘留给我的嫁妆讨回来。”
这件事仅仅只凭借顾族长的威信是不够的,毕竟这是一件能要顾思哲半条命的事,拼着得罪族长他也不会放弃手中的财物。
说到底这是新中国成立三十多年后的新社会,族长的约束力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
要拿回全部的嫁妆,还要从这件事儿的根儿上来。
第20章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原身生母留下的嫁妆原身的爹和原身都有继承权。
撇开李若兰的遗愿不谈,上辈子这份财物全被顾思哲控制了去。
顾书瑶与原身在抢夺秦家这门本就属于原身的婚事中落败,顾思哲在董静的蛊惑下,为了“补偿”受伤的继女,要将所谓的原身生母留下的嫁妆平分。
保险箱里的钱被两口子留下。贵重的如首饰金银全顾书瑶分了去,包括那六个实心的大金镯子。
三人狼狈为奸将李若兰原本是全部留给女儿的财物瓜分完毕,只分给原身几箱子书籍和她娘留下的衣裳。
若在古代这机箱书籍也算无价之宝,可是这是新中国成立三十多年的新社会。
知识依然无价,可承载它的载体价格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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