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书月会想,自己究竟是在做什么,她为何不敢去皇兄堂堂正正地书信来往?
六年,足够她把自己想得透彻,她原先是想着自己能彻底地将那段往事放下,后来却真正明白,真正的爱是放不下的,是永远存在,她唯一能做的便是与过去和解。
把他当一个故人,若有一日真的相见了,也能波澜不惊,不再谈及喜欢,也不会有恨。
甚至她也会与人提起来自己年轻时候的事情,说那时候她才十六七岁,还不懂这世间险恶,以为有情饮水饱,只可惜最虚无缥缈的便是情爱二字。
人人终究都会放下的,他会放下,她也会放下,而当初的情爱,只是时光浮隙里不起眼的光点,在岁月的洪流中逐渐褪色。
所以当书月在街上遇到那场闹剧之时,以为只是普通人闹事,立即让自己请的小厮去看看:“若是要紧了便去报官,好端端的大年下不能闹出人命,乞丐也是娘生爹养的,怎么能任由这般殴打?”
没等小厮去报官,已经有人去了,很快衙差了,郑三便要逃走,被人群拦下还在那骂骂咧咧的:“分明是这臭乞丐轻薄了我娘子在先!”
有人高声说:“他便是前些日子救了街头卖菜那户人家儿子的恩公,双目失明够可怜的了,哪里会瞧得见你娘子?”
书月徇着众人目光看去,只见地上的人衣衫褴褛,浑身是雪,面前被人抬起来,有人把他面上的头发拂起来到两边,他那张脸便露出来了。
即便是满脸血污,双目空洞,可他的五官依旧是非常标致的,此时竟然有一种破碎的美感,谁瞧了不觉得这人可怜极了?
而书月在那一瞬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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