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把方瑾儒带回自己的院落,威逼未果后苦苦哀求,又将一柄上膛的手枪扔在她面前,说如果她非要固执己见,嫁与旁人,还不如直接将他毙了,总胜于钝刀子割肉,让他一天又一天地受凌迟之苦,生不如死。
无论前世今生,除了女儿维桢,任何人在方瑾儒跟前寻死觅活就是个笑话。她自来是针插不进,宁折不弯的性子,莱昂的十八般武艺都使完了,她仍旧不为所动。莱昂被怒火和嫉妒烧得理智全失,日暮途穷之下将人绑到床上强占了。
方瑾儒从最初的震怒,到惊惧、哀求,乃至后来只是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地任他为所欲为。待莱昂把该泄的火都泄了,该尽的兴都尽了,理智回笼,终于惶惶不安地放开了她。
其实莱昂第一次侵犯方瑾儒之后就懊悔莫及,当时就想跪下去恳求她的原谅,然而犯罪这种事在某些情况下是非常奇妙的,尤其当这项罪行伴随着极致的快感,便如同吸食致幻药品一样,只要有了第一次,即使明知道是错的,会有不能承受的后果,应该立刻停止,却反而让人产生一种近乎堕落的欲罢不能。
当时他弯腰解她被捆的双手,见冰玉似的腕子被勒出了紫红的深痕,正心疼不已,方瑾儒突然发出一声细弱的呻吟,怯生生,彷佛带着难以忍受的痛楚,落在莱昂耳内,娇得出奇,媚得出奇。
‘刷’,浑身的血液一下子往下急涌至刚喷射完,仍昂然挺立冒着小股余液的孽根上。
这是他视若神明的师父,原是连碰一下她的小手都战战兢兢,唯恐她不悦;如今却是捆绑着,赤裸裸、狼狈地匍匐在自己胯下,鬓发被冷汗湿透,凌乱地贴着漂亮得惊人的小脸,纤长妙目半闭半阖,内里波光离合,嫣唇微微翕动,不时发出一点儿痛苦的哀鸣。
素净无暇的大腿内侧布满了青紫的指印和掐痕,其间粉白幼嫩的小小性器被虐玩得红肿充血,浓浊的体液混合了血水自紧密相贴的两片小花唇的缝隙一缕一缕溢出,缓缓地下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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