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习惯。
“先坐吧。”沈罄将珠子收好,不咸不淡地说。
那震慑人的威压,缓缓流露了出来。
盛明窈翘起唇瓣,皮笑肉不笑:“要不要等一下沈时洲啊,我刚叫他过来了。不如一起吃一顿?”
弦外之音,她不信沈罄这个老狐狸听不懂。
沈老爷子用那双眼皮堆满皱纹的眼睛扫过她,道:“盛明窈,你这点半吊子的小聪明倒是一点都没变。”
作为见惯风云的大人物,对她这种不学无术的豪门千金有骨子里的蔑视,很正常。
但表露得这么明显,丝毫没顾忌她跟沈时洲的关系,这态度就很玩味了。
当然,在盛明窈眼里,这样没缘故的奚落,完全就是倚老卖老没礼貌。
她忍住白他一眼的冲动,假笑:“我失忆前见过您吗?不记得了。”
“几面而已,忘了就忘了,我上了年纪后也记不太清几年前的事。
但有家叫做博安地产的公司,你想不起来,可以让盛世里的人回忆回忆。”
盛明窈一怔。
那不就是是秦现口中,出来揽下大篓子,让大伯架空她的计划破产的那家皮包公司……最终控股人就是沈罄。
所以说,沈老爷子是想提醒她什么——
既然曾经拿了他这么大的好处,答应要离开沈时洲,现在怎么可以反悔。是这个意思吗?
心里无端的猜测一个接着一个。
她长舒一口气:“有话直说吧沈先生,你都说了,我的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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