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刘天天说,事件的起因是在餐馆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然后她没带伞,在她看见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湿透了,所以想尽快送她回家,才叫的他来。
这又不是什么荒郊野岭,哪个高楼大厦门口没有个避雨的屋檐?
这一切听起来都一五一十地透露出了她的愚蠢和笨拙,脑子就像是生锈了一样,真想不到连这种基本的事情都想不到的蠢人到底是怎么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的。
但是世界上不就都是蠢人吗?他所接触到的一切人都是,愚蠢的以为自己装得很好别人看不出他喜欢刘天天的他的室友、愚蠢的居然还真没看出来的刘天天、愚蠢的师兄们、愚蠢的老师们、愚蠢的所有人。
这种蠢人只要稍微做一点表面功夫就能轻易被蒙骗,真是蠢透了。
没错,他也完全没必要去管这个蠢人到底是发烧了还是怎么了,只要知道她在他车上死不了,剩下的不过就是她自己的事情,假如她真的两天后发烧烧死了那他说不定会笑出声来,他最喜欢的就是蠢人的不幸和死亡了,如果可以,他真希望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以外的人类都可以立刻现在消失掉。
没错,他没必要管的,这只会让雨水弄脏他的手,她就已经够脏的了,为什么他莫名地焦躁,却要做这种事情呢?
于书艺并不会知道他在想什么,她只是能感觉到有一跟很温暖的手指轻轻撩开了她侧面的发丝,她转头,对上的是眼前那双放大的琥珀色的双眸。
他到底是要干什么?对第二次见面的人做出这种不理智的有失场合的动作,他接下来要怎么样才能自圆其说?
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于书艺也看在眼里,包括他身上淡淡撒发出出来的一点都不好闻的好像是很多种化学物品混合出来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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