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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头上有颗痘痘的地精混在人族中间,他现在也穿上了整洁的衣服,除了脸和身材,看着和人族也没有太大区别,他奇怪道:“不兑水就种不出东西?”
“那要把种子烧死!”男人大笑。
“种地可真是辛苦。”地精叹了口气。
“打猎不辛苦吗?”有人问,“我听说打猎经常会死人,被蛇咬一口就可能会死。”
“被虫子咬一口也可能会。”地精心有余悸,“我以前就被虫子咬过,就这儿。”
他指着自己的手臂,庆幸道:“幸好族长找到了草药,不然我就死了。”
人族很少接触地精,就算接触也是以前镇子上的地精,那些地精没有自己的族群,看着是地精,但其实就是长相奇特的“人族”,不能满足人们对地精的好奇。
“为什么是一个老女人在统治你们?”有人问,“统治一个族群是一个男人该干的事。”
“对,你们就没有不服气吗?”
地精不明所以:“难道你们不需要老人吗?她拥有更多的经验,她知道怎么能让我们活下去,什么时候野兽会来,我们要搬去哪里,她还能分辨草药,如果全靠年轻人,我们早就死了。”
人们愣了愣,地精继续说:“强壮的男人有很多,他们会为了争夺地位斗争,殴打和杀戮,族群不会变得更好,族长不需要是最强大的人,只要她能让我们知道该做什么,让我们能够一起生活。”
农户看着这个年轻的地精:“难道你就不想建功立业吗?”
地精眨眨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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