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中骑行要快,还能方便地获得补给,遇到聚落也能放心休息」「这个嘛……你没养过马,对吗?」缩在青年怀中的妮芙丝点了点头。
「马儿虽然跑得没有独角兽快,但是载重要更强,长途跋涉的耐久也要胜一筹。
不过问题在于,那样就会非常消耗马匹的体力,如果没有在草料中拌入精细食粮作为补充,很容易使它们掉膘——你看,这一个月骑下来,这两匹只能在我们休息时自行觅食杂草的马儿已经瘦弱了不少,下次遇到集市就该更换了。
如果贪图一时的速度分开骑乘的话,野外赶路反而会变得更慢」s;
很有道理。
只是如果沿着大路走,从其他居民那里获得马儿的食料的话,这也不会成为问题。
妮芙丝没有发出疑问的声音,而是静静地倾听着伊比斯接下来的解释。
「至于为何不走正路,非要钻入林中行走——因为我们得避开徘徊在大路上的盗匪」伊比斯理所当然地解释道,「就算我装扮成了精灵,对于强盗而言,抢劫带着美貌女奴和两匹骏马的孤身旅客也是不用担心亏本的好买卖。
扮成穷苦农民虽然不会显眼,那样就没法用马匹赶路了」「但是……我们不是也还是在野外遭遇了一次土匪吗?」那是十几天前发生的事。
由于穿过山地时骑马速度会变慢,以及借宿的猎户提前报信,当地的山贼们终于成功堵住了「和奴隶私奔的大小姐」。
他们摩拳擦掌,准备好好开张一番,干掉小白脸人类之后就轮流享用那个白头发的小可爱。
然后他们哭嚎着逃离了能够空手裂石的长尾巴怪物,甚至把被踹昏死过去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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