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狼狈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当时真的有点感动了。”
“就因为这些事,我一直觉得傅时煜应该挺爱我的。所以当我家里出事,他突然从人间蒸发,还拉黑了我的联系方式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很离谱。我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不过后来我想通了,人的本性都是自私的,遇到危险的时候,一个人逃命是很正常的。”
陆景策淡淡道:“他不够爱你而已。”
沈雁笙点点头,“你说得对。”
她忽然想起一件往事,和陆景策说:“你知道吗,几年前我到加州进修,有一年圣诞前夕,和傅时煜一起到纽约去玩,当时在布鲁克林遇到了枪击事件。”
“我当时真的很害怕,我那时候脚还受伤了,又被推搡到人群里,吓得浑身发抖,可当我回头去找傅时煜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
陆景策沉默地看着沈雁笙,他的目光在昏暗的光线里,有些晦暗不明。
沈雁笙继续回忆,“那时候耳边都是枪声,地铁站外面全都是人,大家都在抱头逃命,还有人被推倒在地上,被慌张逃命的人踩踏过去,我当时脚因为受了伤很疼,像没头苍蝇一样跟在人群里逃命,我很害怕,不停地喊傅时煜的名字,可他不知道去哪里了。”
“后来我好像被一个人救了,那个人把我扑倒在地上的时候,我听到了枪声。很大一声,但是那个人好像捂住了我的耳朵。”
陆景策在昏暗的光线中,喉咙微微有些发涩,看着沈雁笙,“后来呢?”
沈雁笙道:“后来警察就到了,抓走了那几个暴徒。我回过头去,想找那个救我的人,可他走得好快,我都没有看到救我的人长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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