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逃军被捕的处罚很重,许多军户的子孙为脱离军籍情愿到别家当上门女婿。
这许应元正是在二十岁那年入赘到文安城北一户姓弓的裁缝家为婿。裁缝属匠籍,居于平民里的中下层,但在城里有铺子,全家凭手艺吃饭,生活状况远比许家宽裕。
赘婿的社会地位很低,入赘时还得与女方家签招赘文书,内容相当于卖身契。许应元进了弓家,帮岳父岳母打理裁缝铺,因手脚笨,学了一年手艺仍不出了师,便经常遭女家数落。
四个月前的一天早上,邻居听见许应元与岳父母大吵一架后离家出走。弓老夫妇以为他像往常那样赌气回许家了,也没做理会。
过了半个多月,许应元的爹许老汉来看许应元,两家一对口风才知许应元没去过许家,竟不知所踪了。
许老汉找寻一阵,疑心儿子被弓家害死,去县衙报了官。
县令派人搜查,发现前三天人们曾在城东的河沟里捞出一具男尸。那尸体是被勒毙的,脸部被砍得稀烂,身高体型很像许应元。许家人来认尸,都说是他。
县令将弓家夫妇和弓娘子抓起来拷问,逼令他们供认杀害许应元一事。俗话说“三木之下何求不得”1,弓家三口被打得体无完肤,死去活来,弓娘子不忍父母受苦,承认自己勒死许应元后毁尸丢弃。
县令却说:“你一个小女子纵能偷袭杀人,也断无力气独自抛尸,身边定有帮凶!”
弓娘子十根手指都被拶指夹碎了,仍旧供不出帮凶是谁。
县令派人去问弓家的近邻,听说弓家有个侄儿丁华常在弓家走动,与弓娘子青梅竹马甚是亲厚,就认定丁华与弓娘子通奸,嫌许应元碍事,故而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7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