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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宁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件事,呆呆地转过头。
她的眼睛很漂亮,略圆的杏仁眼,深栗色的瞳孔,有视力好的原因,所以看着总是非常有神,水亮。
是湿润的,温和的,吸引人亲近的,一双闪着“冬宁”两个字的眼睛。
她看着盛誉,本身形状就偏圆的眼睛睁到最大,嘴巴微张。
给出了一个非常卡通式的惊讶的表情。
她喜欢玉桂狗,但盛誉觉得,如果给她安个瘪嘴巴的话,大概率可以扮演小黄鸭。
盛誉随手转了两圈用来背古诗文的小册子,懒洋洋道:“不想去了。”
“不想去了。”孟凡超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半晌,道:“兄弟,装逼这事儿,你是真在行……”
盛誉道:“还是你厉害,黑曼巴。”
体育运动里,孟凡超最爱打篮球。
篮球球星中,孟凡超最爱科比。
偶像的外号,当然自己也要拿来叫一叫。
不过,自从上次和盛誉打过以后,再被他这么叫,就难免脸红。
哪有老被人盖帽,别说没进过三分,一分球都难进的黑曼巴。
他大言不惭,说自己的新晋偶像是盛誉,当然没得到什么回应。
除了冬宁在整理错题本,其他几个人东扯一句,西扯一句,一直到上课。
冬宁一贯的认真,做笔记到下课。
课间,隔壁班的生物课代表来叫她,说田春林让她去生物备课组,拿新印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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