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称之为奴隶不但需要服侍乙方以下称主人的生活起居,还必须成为乙方的发泄工具,成为任何乙方想要甲方变成的物品,同时甲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一、通用条款】【1、奴隶必须把自己当成是主人的玩物并服务于它的主人,遵循他的命令,取悦于他,崇拜主人的一切,不得有任何违背。
奴隶对主人必须坦白,不得有任何的隐瞒。
】【2、奴才必须按主人的意愿穿着,例如带上狗项圈,铁链,以及其他主人规定佩带的饰物。
在主人无特殊命令且在家时,奴隶最好保持裸体,或穿着暴露私处的情趣内衣,并保持爬行。
】【3、奴隶在主人面前必须永远跪着,除非有主人的命令,否则不得站力,坐,或者蹲,奴隶头部不得高于主人的臀部。
即使主人不在身边奴隶契约,亦必须严格执行主人的每一句话。
不得欺骗隐瞒。
】【4、主人可以按自己意愿要奴隶做任何事,甚至让奴隶做自己发泄的工具。
主人可以任意的对待奴隶,按自己的意愿任意鞭打折磨奴隶,奴隶必须接受并向主人道谢。
】【5、奴隶的身体归主人所以,主人可根据自己的喜好留下烙印穿刺等。
主人可完全按自己的意愿对待奴隶,即使造成伤害,也是奴隶自身的问题。
】【6、奴隶没有人格,没有一切,完全是属于主人的私有物品,等同于其他工具。
即使主人养的宠物,也比奴隶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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