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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她是袁朗的亲生母亲, 但即便是要尽赡养义务也得按照法律规定来。
“当年元朗才那么一点大, 你生下他就把他扔给我,这些年你你过来看他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过来,你说你亏不亏心?”
这个女儿是真的没良心,她算是看透了。
袁淑芬的脸色有些苍白, 她强制镇定地解释。“妈, 那不是因为说好了把元朗过继给我哥哥嘛,既然过继给了我哥哥,我当然不能老是来。”
其实袁淑芬这些年不愿意来这乡下, 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想面对元朗,她亏心。
为了自己更美好的生活,她便狠下心,把袁朗这个她生的孩子当做不存在。
为了不让自己心里不舒服,这么些年她确实也没怎么来看过元朗。甚至连抚养袁朗的钱,她都几乎没给过。
这也不能怪她,她当初刚在大城市站住脚,每个月赚的钱都不够自己花的,哪里还有余钱来抚养袁朗这个儿子。
再后来又结了婚,生了孩子,就更加了。养孩子最费的就是钱,家里的孩子就已经把他的钱财都花光耗光,也根本拿不出多余的钱。
说起来,还不是穷闹的。
所以现在有了机会,她想让袁朗入赘到那户人家,到时候钱财方面不用愁。
每天除了照顾那个姑娘,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事情需要他去做。小日子岂不是过得美滋滋的。
可惜她妈就是说不通,不同意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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