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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听着他说下去。
“打仗时候的西北,与平日的西北也别无什么两样。同样的黄沙漫天,同样的千里冰雪。只是打起仗来,热血满地,豪歌遍野。住在军伍里头,便是只耗子,也觉得胸腹里有万丈豪情,要在西北之地吼一吼。”
“角声满天秋色里。若是有号角声,无论在做什么,心里想的就是往前冲。能杀几个是几个,就算掉了脑袋,也值得了。人到了那里就不再是人了,而如西北之野兽,想做的只有撕咬。”
“一仗下来,活着的人少,死的人多。地上望去,全是一个个死尸。有些没死的,便会有人往他们身上戳一刀。死在那儿,比被拖回营帐里残喘要舒坦。”
孙全彬是真上过战场之人。
本朝的内臣能监军,但许多都真只是去监军,坐在主帐里听几个将领官商讨破敌之法,根本不会上阵。而孙全彬不同,他每一战,都是提刀上马去的。
只是将领官们就算自己死了,也要拼命护住他。毕竟他是官家派来监军的人,若是他死了,官家也好,朝廷也好,难免会想前阵是否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才把这位监军杀了灭口。
好在孙全彬上阵是真有本领,并非他逞能。没给那些将领官造出过什么麻烦,若他是军中一卒,立的功劳也足够他做上裨将了。
他给朝云描述的战场并不完全,只是随便说了个片面。说死尸之前,他还停了停,怕这样的话在饭桌上讲给朝云听不大合适。可他想到朝云戳瞎那西夏细作眼睛的事,又觉得这姑娘是不会怕的。
朝云感叹道:“与那些诗文写的差不多。那里是生杀之地,烈日与苦寒并存……可无论有多么凄苦,我总觉得那里是世上最豪情的地方。我该去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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