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是合理!
何为领售权,就是投资公司强制发起的,让被投资公司的创始人以及其他原有股东包括资方一起向第三方转让所有股份。
清算的时候投资人可以将自己的投资款先抽走。
这个购买公司的第三方不可以是和投资人有关联的企业或者个人。
柳月芽接着说:“我上面还给了你们一个优先权,就是到期你或者你的股东可以优先以每年20%回报率收回股份。”
说霸王条款也行,说是一个对赌协议也可!
柳月芽不知道这个年代其他投资人讲不讲究领售权,但是后世这是vr投资中最常见的,是合法的!
我投资当然要先保证我自己的权益,凭什么到时候你一句话亏了,我就要咬牙承受投资失败的结果?
当然不等于有了领售权就一定完全保障自己的投资回本,但是相对保险一些!
当然这个权利不是随便行使的,要在四年或者五年以后。
柳月芽在合同里给出的时间是五年。
时间不算短了,她总不能拿着三千万无限期的陪跑,她要的是利益!
领售权就相当于悬在受资人头上的一把利剑。
你好不好好干?不好好干就砍你!
万国豪拿着合同的手有点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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