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写了一些歌,有了粉丝,慢慢地变得有模有样了,这次甚至受到主办方邀请,到穗城参加演出。
周簌兴高采烈地分享了这件事。
有人欢喜有人忧。
宿需知道这事的时候正补着暑假作业,他差点把手里的卷子揉成一团扔掉。
他知道楚愈。
即使臭屁如宿需,也不得不承认,楚愈确实是一个很优秀的人。
以优异的成绩考上a大,性格爽朗,组了个乐队,现在甚至可以登台演出,而据说他们乐队的粉丝,有不少都是冲楚愈来的。
刨去这些,最紧要的是,很早之前就认识周簌,比他……还要早。
宿需烦躁得薅了一把头发。
怎么说呢,每次提到楚愈他都浑身不得劲。
在他眼里楚愈是劲敌般的存在,他引以为傲的优势没了大半。
面对别人他可以骄傲地自诩自己和周簌是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邻居,实打实的青梅竹马,可楚愈呢?算什么?天降型青梅竹马?
宿需又想到,等到了音乐节,对方将会在台上演出,发光发亮,享受万人的喝彩,而周簌在台下仰望,甚至还可能成为迷妹之一,他觉得自己浑身不舒服。
这种不悦在周簌说要先走一步,跟楚愈乐队的人一块吃个饭的时候到达了顶峰。
为什么总是有这么多人想要出现在她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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