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已经翘了起来,她抿了抿柔唇,拿出了大小姐的架势,哼哼唧唧地说:“我说不要就是不要,你得听我的,知道吗?”
在现代,在同事的眼中沈嗣是个很好说话并且脾气温吞的斯文读书人,但这不代表他是真的脾气好,摘掉眼镜,脱掉白大褂,关好办公室的门之后,他是一个冷血动物。
没有任何感情,不喜欢被任何人指手画脚。
他是个极度自我并且偏执的病态患者,但这并不妨碍他能用惊人可怕的自制力掩饰变态的一面。
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在沈嗣面前,对他说出“你得听我的”这几个字。
少女面露娇色,任性骄蛮却也不让人觉得讨厌。
沈嗣静静看着她,“既然如此,就不强人所难了。”
阮明姝迎面对上他漆黑的目光,无所适从,后背发凉。
男人看似温吞柔和,偏偏眉眼浸润的锐气压得她难以喘息,身后似乎挫着沉沉的血腥杀性。
阮明姝想起来他在刑部做事,想必没少下牢狱做刑讯审问这等事,这双骨节修长的手肯定也没少染血,都说常年审问罪犯的刑官心狠手辣,心性变态,这话果真有几分道理。
她强装镇定,双腿其实越来越软,小手撑着桌面才没有跌回椅子里,“你若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沈嗣淡淡扫过她脸上的神色,到底还是年纪小,眼底流出几分怯懦。娇弱的身子骨,轻轻地在颤。
阮明珠既讨厌他极淡的眼神,内心又生出几分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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