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来一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不过她的目标比孙红英要大多了,她才不想在这个破地方留一辈子,要嫁人当然要找个能解决工作问题的现役军人领导干部,回到军队最好也能把她给带上一起随军的那种。
要不是如此,她才懒得跟一个乡下来的村姑多说一句话呢。
“文雅,你身上这件毛衣是纯羊毛的吗,你穿着真好看。”
“这个花样,我都没在别人身上看到过,是自己亲手织的吗?”
“红色可真衬你,就是这么好看的红才配得上你。”
文雅听到夸奖,展颜一笑,“刘大哥,这不是我亲手织的,是我妈专门给我织的,织了好久呢。”
“那你母亲的手还真是巧。”
有个嫂子不给面子,阴阳怪气,“文知青,你妈专门给你织的毛衣怎么还短了一截。怎么,你家缺毛线吗?”
毛衣上的花样的确好看,样式也好看,用料厚实,针脚细密,毛线的颜色也正,相当漂亮。
乍一看穿在文雅身上是好看的,毕竟人好看,衣服也好看,这颜色也特别好看。
但多看两眼总觉得有些说不出道不明的怪异,引得不少人一眼又一眼的瞅,一个劲的琢磨到底是哪里不対。
让这个嫂子这么一说,众人恍然大悟这毛衣到底是哪里不対劲了。
这毛衣小了一号啊,紧紧的箍在文雅身上,箍得她身材曲线无比明显,这个年代文胸还是个稀罕物事,更何况文雅本来就本钱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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