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秦伯从公司资料中抽出了一份。
郑殊仔细浏览,幸好没找到主角受的名字,看来还早。
既然如此,这公司开不开也无所谓了,他将资料放一边,暂时先不管,继续往下看明细。
后面的跟前面比起来就不算什么了,那些车子,手表,首饰礼服之类的几十上百万都算是看得见的小件,林夕应该都留着。
唯一注定打水漂回不来的大概就是给林夕的投资。
所谓流量明星,就是有脸没演技,有身材没特长,纯靠忽悠粉丝花钱打投,外加资本强势买搜,才能持续走红。
林夕演的电视剧不是校园青春,就是古代偶像,妆容一个赛一个精致,台词也一句比一句装逼,高高在云端的那种,看多了审美疲劳,在铺天盖地的宣传下能有一点热度,一旦完结就没了水花,工业糖精之下,比下饭剧还不如。
这种投资能回本就是阿弥陀佛,只亏一点算谢天谢地,这钱纯粹就是原主花钱给小情人捧热度,买高兴。
剩下的一笔笔转账红包,郑殊也没打算要回来,估摸着林夕也不会给,就当做分手费了。
“少爷?”
郑殊木木回答:“嗯?”
“您突然让我整理这些做什么?”
郑殊摸着下巴道:“我答应过斯年哥,在他出差回来之前,要把送小情人的所有财产都要回来。”当然看这趋势,全部是不可能了,他又补充了一句,“尽可能。”
秦伯愣了愣,“这是俞先生的要求?”
“是啊,他说我办好了,以前的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