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想说点什么,还是没说。
他专心准备。
成功通过了秋闱。
这时候,听说宁王谋反的一个后续话题——朝堂上争执女官是否该为守夫孝丁忧,女官们和女官的支持者们与朝臣们当廷辩论。
叶大人说:“臣熟读律例,不知道我朝那一条律例写了官员夫婿身故,要官员丁忧的?”
那自然是没写,毕竟也没有律例写女人可以当官。
薛翰林道:“虽孝治天下,但国重于家。国有需时,便父母丧亦可夺情。夫妻之道乃是情义,可和离,可出妻,岂能与孝道相提并论?若二者并列,是否夫妻与父子并重?则七出之律,需要改一改了。”
男官道:“岂有此理,世间岂有丈夫亡故,妻子不守夫丧的。”
叶大人道:“谁告诉你我不守夫丧了。我当然要守夫丧。只这跟丁忧有什么关系。”
双方争辩不断。
最后,皇帝说:“妻守夫孝三年,夫守妻孝一载,当有之义。叶宝瑜——”
叶大人道:“臣在。”
皇帝说:“你当为明杰守孝三年,三年之内不得另嫁。”
叶大人道:“臣遵旨。”
皇帝道:“没有律例规定官员要为夫妻之丧丁忧。倒不必。”
有男官不服:“那是因为从前没有女子。如今时移世易,当修律例以应时。”
皇帝点头:“也有道理,那如何修呢?我想想,女官为夫丁忧三年,男官为妻丁忧一年,好,就这样,众卿可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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