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好,是叶世文习得的生存技能。
“你今晚是去见杜——”程真改口,“去见屠爷?”
叶世文听到那半只字,换了副认真语气,“是。”
程真沉默。
他伸手去摸程真手背。肤白,又年轻,她的肌理本应嫩滑而饱满,却因酒水工作添了不少细碎伤痕。
凹凹凸凸,让人心疼。
“一年。”叶世文摸得出程真坚忍的一切,“你再做多一年。”
“为什么?”程真语气变了,“想我帮你监视杜元?亲兄弟我也不打折的。”
叶世文手心使劲,不肯给她抽走自己的手,“杜元试探过我对你的态度,不止一次。”
程真错愕,看着叶世文。
他却没有回望。视线落在车前,眼见踽踽独行的老人,弓起背,拄着杖,拎一袋生果硬闯马路。
车来车往,老人似乎嫌命长,在找死。
“你现在走就是摆明递刀给他,坐实我们的关系。我不去酒吧,久而久之,他就不会怀疑你。况且你现在能走去哪里?全港除了特区政府大楼,他要挖一个人出来,多花点时间心机肯定做得到,你留在酒吧做场戏而已。”叶世文终于回视程真,笑得痞气,“当然,你这么聪明,肯定会帮我的。我欠你一条命呢,以后双倍奉还给你。”
他不能因为程真这个“意外”,放弃自己要做的事。况且事成之后,程真要上九天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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