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说这件事。
我与染染约好后,我便驱车向事务所开去。
路上,望着川流不息的车次与窗外飞逝的风景,我边开车边陷入沉思。
其实!染染去金通公司当法务,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首先,我这次决定要与金通公司合作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自己的妹妹,虽然我与金大器没有明面上撕破脸,但他却是祸害我亲妹妹的罪魁祸首,我岂能放过他?这次合作一部分是为了李何夕。
但更重要的是,获取有用的情报与信息。
要知道像金通地产这样的行业龙头,一路磕磕绊绊走来,白璧无瑕那是不可能的,总会有污点。
况且是金大器这种行为放荡,肆意妄为之人?本来我的想法是自己在合作过程当中,总会多少接触到金通地产的公司内幕,也好趁机收集证据,找到金大器违法的记录,争取一下把金大器给送进去蹲几年!好好教训他一下!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嚣张!而今,仿佛老天都看出金大器的不义而要来帮我,如果老婆这次能直接打入金通地产的内部岂不是更好?老婆法律专业能力自不用说,比我强上百倍。
而且还更加细心细腻。
以前也与金通地产打过交道,也能比我更了解金通。
老婆内心中是有着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对于金大器这种败类天生就厌恶,不然四年前老婆也不会坚持要把金大器送进大牢的,只是可惜没有成功。
我打了圈方向盘转弯,想了又想,果然,染染是比我更合适的人选。
只是,这么安排的话,仍然有一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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