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这是我的孩子!”
女人披头散发,脚指头没了,脚上都是血,满眼渴望地看着周郡怀里的孩子。周郡抱着路拾赶紧后退,有人过来,是个干瘦的汉子,红着眼眶,“别介意,我媳妇认错了,孩子昨晚被狼叼走了……”
女人还想着冲过来,周郡不想惹麻烦,对路云点头,三人小跑起来。摆脱了那两个人后路云道:“他们会不会是想吃了路拾。哥,我抱一会儿吧。”
他接过路拾,路拾正在嗦自己的手指,懵懂无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他们从那边大村庄取水处,一直走到这里来,算下来路程约有一百里左右,怎么说应该也有个庄子了。水还够喝大半天,几人喝了一点,继续走着。
烈日当空,他们这群人渐渐超越了一些老弱病残,走到了中间部位。前面挨个传来话,路云跑前几步,回来道:“领头的说前面能看到有人居住了。”
他们领头的是隔壁村的一位里正的儿子,读过几年书,认字,有些威信。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这个消息接连传下去,许多人都兴奋起来。
有人住就代表有水能够凑一点吃的,最不济也许能啃个青草,寻人打听打听情况。
周郡一只手抱住了路拾,另一只手紧紧拉住了周娇,目光朝前,带了期盼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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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1]天地聋,日月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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