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拳打在棉花上,安时礼突然间懂了,和金鼠姑梆子似的说话,伤的是自己的喉咙,气坏的是自己的身体,而她永远是那个挣头挣脑的田螺精。
“罢了。”安时礼不再管金鼠姑的鞋子,到案前坐下研磨折袖,拿起笔准备写顺朱儿。
顺朱儿是要用来给金鼠姑识字用的,安时礼研了红墨水,铺开六张纸,不一会儿,每张上面都写有十二个混蛋。
安时礼写的是小楷,笔划婉转,瘦劲精匀。六张纸,一共七十二个混蛋,写到后头,安时礼对混蛋二字越写越陌生。
写顺朱儿时,安时礼心无旁骛,写完才发现金鼠姑不知何时到了跟前,她一屁股坐在地上,眼睛痴痴地望着他写的字来了一句:“大人,你为什么要放血写字?”
安时礼搁了笔,懒得解释,重新研了一盘黑墨后,从旁边抽出一张画卷卷起,与金鼠姑进行交流:“从今日起,你要好好写顺朱儿识字。”
“哦。”金鼠姑哦了一声后,有要没紧,转身爬走,“我不要,你自己写吧。”
金鼠姑爬行比蹭行的速度快了叁倍不止,手脚并用,一下子就爬到了门口,眼看上半身已出门槛,安时礼哪里许她从眼皮子底下逃跑,掉态掉声,没了往日的文雅气,嘴里诶诶两声冲过去抓住她的脚踝,往里拖拽:“你必须写!”
脚踝被抓住,明明一点也不疼,金鼠姑还是铺眉苫眼大叫一声:“救命啊,孽障大人要杀田螺姑娘了,救命啊。”
可是书房外无一人经过,她的求救声淹没在呼呼的风儿里。
被拖拽的那瞬间,金鼠姑的双手死死扒住门槛,立起眼睛来质问安时礼:“侬要杀死个同我做冤家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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