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省时许多。
最重要的还是,在如今这个时代,这样款式的挎包,当真是独创性的头一份。
当程灵从程二妮手上,接过那一只只小巧可爱的挎包翻看时,哪怕是以她现代的眼光,都有种怦然心动,爱不释手的感觉。
虽说女扮男装成了习惯,但程灵骨子里也是具备女性审美的。
程二妮的纱花小挎包兼具了美观和实用,比起只能栓在腰带上的那种小荷包可好使太多了,这种纱花的造型,跟如今的女装搭配也并不突兀。
程灵看了一遍之后,却对程二妮说:“二姐,这一批的头花和簪子,我如今就可以叫销售队的兄弟们拿出去,试水卖上几轮,但这些挎包,我的建议是,先不卖。”
程二妮顿生忐忑,忙问:“为什么?灵哥儿,是我做得不好吗?”
“当然不是。”程灵笑起来道,“恰恰相反,这些挎包,二姐你是做得太好啦。唯独可惜的是,挎包的造型简单明了,有手艺的,稍稍多看几眼,便极容易仿制。”
这一说,程二妮先是一愣,紧接着她的眉毛皱了起来:“仿制?什么人要仿制我的挎包?好不要脸!我是那么好仿的吗?”
眉毛一皱,柳眉一竖,程二妮脸上居然显出几分煞气。
这跟从前那个光只会咋咋呼呼的程二妮相比起来,可是大有不同了。
程灵看在眼里,心中暗想:这一路走来,在旁人未曾注意时,二姐其实也在默默成长呢。
至少,她的胆气和自信,已经与当初那个狼狈的逃荒少女大不相同了。
程灵拿着一个挎包在手上,轻轻抚摸上面精美的纱花,笑道:“精髓难仿,但若只是依样画葫芦,便是做得粗糙些,也不愁没有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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