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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引起我们激烈讨论的,不是这个无厘头的故事,而是这三种选择需要付出的相应
代价。
第一个选择,和金莲离婚,那么按照大宋朝的法律,孩子归属就是照顾孩子的金莲。
武大需要跟金莲分割财产,由于孩子归属金莲,金莲绝对是分得更多的一方,房子九成九是金莲的了。
同时,武大还需要向金莲母子付赡养费(自己月收入的20%吧),直到小武大成年或者金莲再嫁。
这个时候,西门就在武大的房子里睡着武大的妻子,打着武大的孩子,武大还得拿钱给他花(金莲早已被西门迷得神魂颠倒,给孩子的赡养费迟早都被西门全部搞到手上)。
可怜武大本来就要面对各种账单,一个月的收入还完账单也剩不下多少了,这又多出一个百分之十几收入的长期账单以及多出一份房费……今后的日子除了当牛做马以外大概也就只能做流浪汉了。
第二个选择就简单得多,拿起祖传来福枪将西门和金莲突突之后再重开,多快意恩仇多省文字,就是可怜了那一岁多的孩儿。
他或许会被好心人收养,成人后能混个中产,再次重复武大的一生。
运气差点就……第三个选择就是「想要生活过得去,头上就得带点绿」。
武大当然知道这是阿q精神,可不学阿q,他能怎么办?打工养西门庆吗?武大当然是选择原谅金莲啊……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有人选择当西门庆,有人选择养西门庆,有人选择干掉西门庆……更多的人选择假装没发现西门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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