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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应当时性格跳脱,最不喜的就是看书,总爱干些不务正业的事,老是会做些草蚱蜢、纸鸢给朝术玩。
小孩儿特别捧场,总是拍着小手夸他:“旬应哥哥好厉害,做的玩具好漂亮。”
燕子低飞,朝术软软的头发被刮起的春风吹得飞扬,晶亮的瞳珠注视着年长的大哥哥,红软的小嘴一翕一合。
“朝朝最喜欢的就是旬应哥哥了。”
彼时的旬应没有愁苦,没有恨怨,唯一的忧愁便是父亲非要逼着他坐在书桌前,苦读四书五经,为将来考取功名打基础。
朝术会陪着他念书,他还小,没到启蒙的年纪,便只需要认一认字学一学文,脆生生地念着那些书上写的是什么。
每日他来,旬应也比平日里更为坐得住,许是为了在幼小的弟弟面前担起做哥哥的职责,便装模作样起来。
光是这个就足够他母亲高兴,每每都要拉着朝术的手让他来多陪陪他旬应哥哥,朝术晃着头顶软软的小呆毛,会软糯糯地应他母亲:“好。”
旬应失言,在朝术无知懵懂啃着手中的糕点时,轻轻地捏了捏他的小奶膘,“你可真是害惨了我,我本就不愿学习,只想做那武功高强的大侠,以后去闯荡江湖快意泯恩仇,才不想留在京城里,做那劳什子官员,多没意思啊!”
他说那么一连串的话,朝术听不懂,就只能乐呵呵地看着他傻笑,等吃完糕点,手心里沾着碎屑时,又伸出嫩红的舌尖去舔。
好像家中养的幼猫,旬应轻轻叹口气:“算了,我同你说这些又有何用,你这个小笨蛋只会吃,懂什么呢。”
朝术鼓着腮帮子,就听懂了一句,大声反驳:“朝朝不是小笨蛋!”
“好好好,你不是。”旬应敷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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