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清,很模糊,只有身处中心的少女是清晰的,他甚至看见了温阮长在肩胛骨下面的红痣,它是那么的扎眼。
他闭上了眼睛不敢再看了。
寻常男人拿到这种东西应该会怎么做?感觉到背叛地撕个粉碎,还是怒火冲冲地将所有欺凌过她的人暴揍一顿,亦或自知势弱,掩耳盗铃式的干脆当自己没看见,再或者,直接换个女人。
上述的每一种都不会是沉时即将要做出的选择。
他站在原地闭目冷静了不过两三分钟,便再次理智地将它们翻找出来,一张一张仔仔细细地看。
对,它们不过是资本用来羞辱他的道具,用来通知他少女尚且存在于人世间,给他一点希望又把希望击得粉碎的东西。可这也是他能拿到的,有关这段不公平的,屈辱的时光里的唯一证据了。
沉时将它们装回原信封,然后果断地转身回屋将之放在书桌下面的抽屉里,整齐地摆放在抽屉的一角。
再之后,他下了楼,在去超市的路上走进了那家路过无数回的小卖部,问老板要了一瓶高酒精浓度的烈酒和随手指的一包香烟。他清醒地知道自己不会再沾染上这种能让人上瘾的物件。他清楚地明白,只是眼前的这些挫折,就这些困难,不可能再击垮他了。
这是他最后一次为了释放自己的情绪做并不理智的事情,像个狼狈颓废的中年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也不开灯。月光投射进来只能看到满屋子的烟雾,那些白烟很呛,吸进口腔里的气体因为经过了火焰的洗礼变得灼热而滚烫,几乎要烧坏他的咽喉。还有桌子上几乎快要喝完的烈酒,被他两三下就倒进了胃里,不过几分钟,脸上就烧起来,再之后,手和脚,大脑,躯干,浑身都是烫的。
可他既没有在尼古丁的香气中迷失,也没有在酒精的醇厚里烂醉。他睁着眼睛,直视眼前的黑暗,像一只猎犬、一匹豺狼,带着此前从未有过的雄鹰一般锐利的目光。
很难相信,就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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