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没有这个意思。”野田辉史摆手道:“看人是个很主观的事情,我要是这么说,不就是在挑拨离间了嘛,那就太缺德了。”
“那你特意跟我说这些事什么意思?”盛欢说。
“我太久没跟人说起过从前的事了,看见你年轻,朝气蓬勃,难免回忆起过往。”野田辉史唏嘘道:“当年追阿提密斯的人有多少啊,他男女通吃,你猜最后为什么会花落道森家族?”
“因为他慕强。”
“宾果,你说对了。”野田辉史说:“柏德文·道森是个很有头脑的家伙,每次出勤,他都能想出一些一般人想不到的点子出奇制胜,阿提密斯是个追求效率的人,跟他搭档的人一旦拖后腿,都会被他嘴到无地自容,但是跟柏德文·道森搭档的时候不仅不用操心,甚至中间还有空闲的时间带电脑去打游戏,一来一去,他们彼此都觉得很搭。”
盛欢冷不丁回想起那天阿提密斯路面,在他那废墟似的网咖里随手炸鱼,若有所感道:“阿提密斯果然很喜欢打游戏。”
“还想听什么,我可以说很多哦。”野田辉史笑了笑说。
“我……”
这家伙似乎……还真不是属意来挑拨离间的,天聊的盛欢不讨厌,只是感到疑惑。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说这么多……难道是为了体现自己的和蔼可亲?
不,从这么长时间以来的间接接触,盛欢隐约感觉到野田辉史是个笑面虎一样的存在,应该没这么无聊。
纵然他对阿提密斯的过往十分好奇,也对阿提密斯颇为想念,但如今他是有要是在身的,况且如今知道阿提密斯没事,就够了。
“我想我该回去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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