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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日子她不记,她妈妈也不记,但谭子恒记得。
之前生日,谭子恒亲自送过她帆布包。高中毕业这一年的生日,他送了她一串水晶珠串,有心地托他弟转交给她。
一拆开礼物盒,见到珠串的第一眼,林诗兰就喜欢它。
手串的颜色,正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怎么能送得那么正好呢?
林诗兰迫不及待把它戴到手腕上。
“帮我谢谢子恒哥。”她冲送货的谭尽喊。
谭尽落荒而逃。
这份礼物,他捂了一个高中。
最终,借由他哥的名义,交到他喜欢的人手里。
他见到她开心的笑容,不知道她是喜欢礼物,还是喜欢送礼物的人。
不能细想……
他早知,林诗兰与谭子恒心意相通。
说他哥送的,她至少愿意戴一戴它。
林诗兰。
谭尽总是悄悄地望着她。
门铃叮叮咚咚响,组成她的名字。
小树林的火光中,藏着她的名字。
篮球场的观看席,写满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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