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眼。
等他走到我面前,我才忿忿扭头,下一秒,精致的风筝就轻飘飘落在我脚边,看了一眼,他的手掌这回是真真切切磨破皮,衣服也脏了皱了。
不够,他没能让我满意,我明目张胆撕破风筝:“坏了,你得赔我。”
顾珩垂眼,半晌接过,走了。
过了一天,风筝被同色的线缝制完好交到我手上,我举起对着阳光看了半天,然后皱眉扔得老远:“不是你缝的,不算。”
他说:“是我缝的。”
我不信,拽过他的手,夹在腋窝,翻来覆去地摩挲,指腹果真有一层因辛劳操作而出现的薄薄的茧,侧头一看,被迫弯着腰的他从牙缝里挤了句:“不知羞耻。”
他越抽,我胳膊夹得越紧,忽然间,他的脸迅速涨红,也不再挣扎,像碰了电门似的,眼睛都直了,那副模样,像是要羞愤而死。
哼,力气没我大吧,我得意洋洋松了手:“为了检验风筝究竟好没好,你得下去给我放几个来回。”
他一收回手,就攥成拳放在身侧,也不敢抬头看我,最后同手同脚下楼去,在烈日中跑了几个来回。
虽然秦先生给我出这口气,但我也得悠着点,不能太过,半小时后就喊了停,我遮目趴在露台,俯身看昂头的顾珩,大发慈悲道:“原谅你了。”
那风筝,自然没要回来,我施施然离开了。
不仅如此,我还要求他每天早晨八点,准时放一束茉莉花在我的房间外,但绝对不许摘院子里的,我骗他会派仆人暗中盯着,他倒也信了,真的每天不知从哪儿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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