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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良臣发现自己还挺喜欢荀子的,而且他也从这里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不是圣人说的话就绝对不能反驳,甚至可以以反驳对方的话来作为论据。
只要你能把道理说通,很多事情就不必一味的附和,若是一味的照搬,反而显得思想僵硬。
理清楚了孙秀才出题的意思,谢良臣便在心中打了腹稿,然后提笔开始写文章。
首先他自己是认同荀子这个观点的,那就是凡作事,定要以人为先,先去做,至于结果,成败本就寻常,而不可以用其他非相关的原因来定性。
这算是开篇点题,突出中心思想,之后就是引证了。
谢良臣没有以荀子的例子作为论据,而是直接以现实例子为论点,即前任县令贪污,便不是因为天罚,而是因为底下小吏私下留了把柄,算是主动“作事”,而要是小吏什么也没干,这贪官不就照旧逍遥法外,无法受到严惩?
并且若是有鬼祟,那么在这三年里,因他私征赋税而导致百姓饿死的事是发生过的,那么那些因他而死的鬼祟,为何没有去向县令索命呢?
所以,这一切的福祸,起因都是人为。
若是以后大家都迷信因果,尽听天命,都不再想着揭发恶行,那么世间一切恶行终将被掩盖,坏人永远得不到惩罚。
这是他整篇文的大体意思,不过全文是用文言文写成,且句式结构他也按照书中所教,尽量对仗工整,至于文辞上面,谢良臣并没有写得很华丽,而是走了中直朴素路线。
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多余的炫技,纯粹就是说了这么一件事,中心直指,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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