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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李古圆问,“这问题的答案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吧?”
“你是对的。”顾陆点头,又说,“首刊,就我写吧。我大概知道写什么了。”
李古圆点头,他本人有些小激动,毕竟周刊社的创意是他提供的。
“全校都知道同学都知道有個新来的社团叫刊物社。但都不知道是谁创办的,下学期新生入社的活动,我们社团一亮相,那就是牛逼!”李古圆道。
激动的汤圆拉着顾陆讨论,直到上课铃声响起。
聊天讨论中,顾陆也确定一件事,社办的清洁和摆件,都是李古圆搞的。
看出来啊,小小年纪真有家庭煮男的天赋。
甚至让社团的预备成员戚采薇,都认为是某个女同学收拾的。
当天放学回家。
顾陆风风火火的在家里翻找。
找什么呢?
前两天拿给他的杂志封面草稿,顾陆不单单是没选,甚至都不记得丢什么地方了。
这个事情告诉了我们,人对自己错误的开脱,几乎是条件反射。
一个半小时后,顾陆瘫坐在沙发上。
不会是丢在路上了吧?
随即顾陆开始怀疑自己,那天到底把东西拿回来了没有?
“我应该没那么傻,拿手里的东西不会丢路上。”
“也不对,中途我好像买了个烤红薯,难道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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